春暖社工关于人才住房配租相关事项的公示(2018年第一批)
根据《龙岗区人才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及配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龙岗区人才住房员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与本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二)入住员工(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同住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在首次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之日起一年内,不可租住人才住房)。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
(四)单身员工一般仅可配租单身公寓或一房一厅;家庭(含单亲)可配租二房一厅、一房一厅或单身公寓;父母可作为同住人。
二、申请程序。
我单位已于2018年7月2日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通过企业邮箱、钉钉方式告知各位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员工,视为放弃本次人才住房申请。
三、配租结果。
本次我单位共申请2套人才住房,配租结果如下(如套数较多可单独做为附件公示):
序号 | 申请人 | 婚姻状态 | 配租小区 | 房号 | 户型 |
1 | 谢佳洁 | 已婚 | 名居广场 | 3栋B座803 | 二房一厅 |
2 | 陈汝青 | 已婚 | 名居广场 | 3栋B座804 | 二房一厅 |
四、公示时间。
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在机构网站(www.cnsg.org)与总部信息公示栏公示。
五、投诉举报。
欢迎单位员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办公室或其他负责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园路96号春暖社工行政后勤部,投诉举报电话:28935262-803。
人才住房申请采用诚信申报方式进行,申请员工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备案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员工弄虚作假骗租人才住房的,我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深圳市龙岗区春暖社工服务中心
2018年8月31日
附件:申请同工积分排名
1.谢佳洁:70分(满8年40+本科10+中级10+注册5+绩效C5+轮候0)
2.陈汝青:65分(满6年35+本科10+中级10+注册5+绩效C5+轮候0)
3.单听听:45分(满4年25+本科10+初级5+注册5+绩效无0+0)
4.张思思:45分(满3年20+本科10+初级5+注册5+绩效C5+轮候0)
5.何秋玉:43分(满3年20+大专5+初级5+注册5+绩效B8+轮候0)
6.阮桂运:35分(满2年10+本科10+初级5+注册5+绩效C5+轮候0)